为促进我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企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湟源县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源农〔2023〕173号、《湟源县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性家庭农牧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源农〔2023〕175号)、《湟源县县级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源农组办〔2023〕36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评定工作。
2月18日,湟源县农业农村局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开展2025年湟源县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通知,并转发至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牧业企业工作群,对申报条件、申报时间、资料报送等内容做出具体要求,设立专人专岗,对有申报需求的主体提供“一对一”咨询,“面对面”指导。截止3月7日,我县共3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乡镇同意报送申报资料。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家庭农牧场17家、农牧业企业2家。
下一步,我单位将根据相关文件要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考察,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也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全社会诚信经营意识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