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54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郭佳)7月18日,记者从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西宁市作为首批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单位工作已初见成效。
根据《实施方案》,各县区召开各自辖区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动员会。在动员会上,制定适合本辖区消费者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消费者投诉公示的内容、程序;确定消费者投诉公示试点的地点、具体方式;确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消费者投诉公示试点的社会知晓度,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消费者投诉公示的监督工作。
西宁市各县区局12315投诉举报办公室对各自辖区内接受上级转办或自行受理的消费投诉量、投诉调解成功率、“诉转案”比例、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处罚信息、投诉热点问题等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示,具体数据采集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公示前采用约谈被公示经营者及数据质量检查等程序,以保证公示的严格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