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信用西宁 来源 :信用西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4-30 11:21 打印
宁政办函〔2024〕197号
现将《统筹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以信用信息为基础,有效纾解政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保障信息安全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以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为导向,加快统筹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工作,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和便利度,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2024年,完成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025年,完善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强化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整合利用,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不全、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打破传统信贷评审模式,通过信用大数据提升银行审批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疏通中小微企业融资堵点,助力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1.全面推进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规划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强化平台“信易贷”功能,打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企业等相关主体间的联系,优化放贷服务方式,打造智能便捷的服务流程,提高贷款申请审批效率。根据“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要求,统筹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全面摸排全市、各县(区)、各行业领域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对功能重复、运行低效的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二)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2.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立足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实际,根据《2024/2025版青海省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西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全量归集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各类信用信息,同时推动信用平台与各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互联共享共用,及时获取相关部门公共信用信息,重点归集社保、新型农业主体、涉农清单、医保定点民营机构、纳税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判决文书信息、企业资质证书、荣誉表彰、税务、海关、公积金、不动产、知识产权以及水、电、气等数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3.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严格执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工程标准》,建立健全信用数据质量监测、治理和问题数据反馈、修正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信用数据全流程治理,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确保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同时,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信用修复效率,支持市场主体及时完善自身信用状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4.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出口。进一步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通过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结合金融机构放贷需求,研究制定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市场监管、税务、财政、社保、医保、住建、科技、农业农村以及水电燃气等信用信息进行加工,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服务接口。按照“一行一策”原则,采取“统一接口+个性化调用”相结合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与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业务互联、数据共享,充分调用信用信息资源,切实提高信用、金融数据双向共享交换效率,实现线上闭环式融资信用“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三)全面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
5.完善信息查询服务。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扩大信用信息查询范围,完善信用报告查询制度,提高信用报告质量。支持银行机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加大信用报告在客户筛选、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6.创新开展联合建模。全力推动我市各类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入驻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信用信息、征信信息等数据资源,开展联合建模,坚持“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为信贷产品创新研发提供算力、算法和数据服务。采取基础算法+接口调用便捷方式,短期实现通用模型研发上线,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利用,满足金融机构使用信用数据需求;采取通用模型+业务模型联合建模方式,常态化按需开展个性化模型研发训练,满足全融机构创新研发特色信贷产品需求;采取金融+科技+绿色算力融合发展方式,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大模型场景化应用环境,提升从贷前评估授信到贷后风险预警的全流程闭环融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7.拓宽融资信用服务范围。聚焦绿色算力、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发展战略,在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产业供应链等融资信用服务专栏,逐步将大中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市场主体等纳入融资信用服务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深度参与信用数据的开发利用,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采取“陪伴式”发展模式,重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开发符合我市高质量发展政策的特色金融产品,全流程拓展行业领域融资信用服务范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四)建立健全融资服务体系
8.加大服务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农牧户、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微企业主等在平台注册,并办理贷款业务。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财政贴息、专项资金等配套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高弱势群体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促进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探索“网格化管理+金融服务”模式,开展“融资扫街”“信用建档”,推动信用贷款精准投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青海省分行)
9.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持续完善融资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金融机构融资信用评价。推动入驻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各类金融机构完善“敢贷、愿贷、能贷”的贷款考核方式,持续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激励办法,增加贷款户数和信用类融资占比考核权重,通报表扬支持实体经济突出贡献单位,给予业务对接、授予荣誉称号等正向激励,并考虑在财政对公账户招投标中予以加分倾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10.强化融资风险监测能力。建立融资风险预警和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加强获贷企业风险数据互通共享、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强化融资贷款资金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和风险监控,提高对获贷企业信用状况的动态数字化监测能力,分析研判和预警防范金融风险,及时推送相关机构,推动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11.健全融资信用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银行、担保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在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注册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协议。适时设立由政府牵头,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融资信用服务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在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展业务过程中,由于企业债务违约等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完善信用风险共担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各金融机构)
12.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向包括征信机构在内的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稳步开放数据,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提升信用融资供需匹配效率。鼓励服务机构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三农”等领域,推出细分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征信业务持牌机构、科技金融企业积极参与平台运营,培育我市信用服务市场和征信企业成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五)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3.提升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全面贯彻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安全测评,加强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增强风险处置能力,保障平台网络信息安全。强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及接入机构人员信息安全意识,从源头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采取分级授权、加密脱敏等手段,将分类管理贯穿数据的产生、归集、治理、存储、使用全过程,有效提升数据的可用性和安全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14.保障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制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授权管理规范,信息主体有权自主选择信息授权范围及用途,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授权,平台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指导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合规用好信用信息,防范数据泄露风险,全面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融资信用服务协调工作机制, 统筹推进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聚焦政银企对接、企业入驻、推广宣传等重点环节,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惠企政策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充分用好财政扶持资金、产业引导基金等政策性资金,配套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畅通在线申请办理渠道,确保惠企政策高效便捷直达落地。积极推动我市重大项目融资贷款使用西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与金融机构融资信息互联互通和贴息政策申请办理。
(三)加大平台宣传力度。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加强融资信用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和公众的知晓度、使用度、满意度。